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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刘基之死,或许这是朱元璋亲手炮制的天大谎言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tyj168    时间: 2024-3-17 14:56
标题: 刘基之死,或许这是朱元璋亲手炮制的天大谎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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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基于1375年四月十六日去世。四年之后,朝中出了一个胡惟庸谋反案,接着就牵出了胡惟庸毒杀刘基案。最早记载刘基中毒死亡的史料主要是《明实录·太祖实录》(简称实录)和《故诚意伯刘公行状》(简称行状),现摘要如下:


洪武十二年十二月,《实录》:“至是,御史中丞涂节言,前诚意伯刘基遇毒死,广洋宜知状。上问广洋,广洋对以无是事。”“乃责广洋欺罔,不能效忠为国,坐视废兴,遂贬居海南。


洪武十三年正月初二日,《实录》:“甲午,御史中丞涂节,告左丞相胡惟庸与御史大夫陈宁等谋反及前毒杀诚意伯刘基事。命廷臣审录,上时自临问之。初,自杨宪诛,惟庸总中书之政,以上信任之重也。专肆威福,生杀黜陟,有不奏而行……。诚意伯刘基,亦尝为上言,惟庸奸恣不可用。惟庸知之,由是怨恨基。及基病,诏惟庸视之,惟庸扶医往,以毒中之,基竟死,时八年正月也。上以基病久,不疑。……朕不负惟庸辈,何得至是!命群臣更讯。惟庸辞穷,不能隐,遂吐实。


《行状》:“……先是杨宪败后,汪广洋为丞相,未几而贬广东。乃相惟庸。公乃大戚,尝谓人曰:使吾言不验,苍生之福也,言而验者,其如苍生何?遂忧愤而旧疾愈增。洪武八年正月,胡丞相以医来视疾,饮其药二服,有物积腹中,如卷石。公遂白于上,上亦未之省也。自是疾遂笃。三月,上以公久不出,遣使问之,知其不能起也,特御制为文一通,遣使驰驿送公还乡里,居家一月,而薨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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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《实录》内容看,它就相当于现代人民法院作出的两份有罪判决书,判定主犯胡惟庸投毒谋杀了刘基;从犯有陈宁等人(包括因汪、胡两案被处死之部分人);朱元璋认定汪广洋应该知道这件。同时,还附带宣判了:刘基死于中毒!


《行状》成文于1380年,而《实录》初修于1399年,两者相差二十年。于是,近现代便有学者提出最早记载胡惟庸毒杀刘基的史料是《行状》,言下之意,包括《实录》《明史·刘基传》《明史·胡惟庸传》《明史·汪广洋传》等在内的后来出版的史书,都抄袭了《行状》里的原始信息。但是最原始的依据应该是除上面三则信息外,在嘉靖、乾隆版本《诚意伯文集》中,收录一篇题为《诚意伯次子阁门使刘仲璟遇恩录》,文中详细记录了从洪武二十年十二月到洪武二十四年八月,刘璟三十二次(有多次与胡深、章溢、宋濂、叶琛之子一起)“遇恩”经过,其中有六次讲到朱元璋谈论“胡惟庸毒死刘基”之事。这篇奇文从语气和语言都让笔者认为较为可靠,朱元璋一直在反复的强化一件事“胡惟庸毒死了刘基”。且录后备查(见附件)。


自《行状》《实录》问世之后,从官方编撰的正史、地方志到民间采编的各种野史,基本上都采用了胡惟庸毒死刘基这一观点,并且还成为主流观点。但随着时间推移,到民国刘德隅所编《明刘伯温公生平事迹拾遗》,则引经据典,将“朱元璋指使胡惟庸毒杀刘基”肯定为一个铁案,甚至,民间还有“刘基靠中柱吞金自杀”等传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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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基死因之所以存在多种说法,都是因为“胡惟庸毒杀刘基案”疑点重重引发的。刘基属于自然死亡观点,在近现代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和接受。这也是还归事实本真。但学术界对刘基死因的讨论,必定还会无休止进行下去。


老沈支持刘基自然死亡观点,综合近年来诸家观点,并分析案情,认为此案是由朱元璋亲手炮制出来的一大谎言,理由如下:


刘基晚年是一个体弱之人。他在自己的作品中,曾就晚年病情有过诸多描述,早在1368年冬,就写过一首《老病叹》诗:


我身衰朽百病加,年未六十眼已花。

筋牵肉颤骨髓竭,肤腠剥错疮与瘸。

人皆爱我馈我药,暂止信宿还萌芽。

肺肝上气若潮涌,旧剂再歠犹淋沙。

有眼不视非我目,有齿不啮非我牙。


六年之后,他在《送宋仲珩还金华序并诗》中写道:“予须发已白过大半,齿落什三四,左手顽不掉,耳聩,足醸踔不能趋。”


从这两则信息读出,刘基晚年就是一个体弱多病的人,所有的老年疾病都上了他的身:发白过大半、齿落什三四、眼花、耳聋、骨质疏松、抽筋、肌肤浮肿、肝火上升等。甚至,“左手顽不掉,足醸踔不能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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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濂说他得了“流感”。洪武八年(1375)二月初二日,老朱召见宋濂。老宋将那天的情况以日记形式记录了下来,后此文被收到《恭题御赐文集后》中。上问:“前御史中丞刘基何日启程返乡?”答以“翌日”(即初三)。上还问了刘基能否支撑到家等情况。老宋认为老朱是以送书为名召他去询问刘基的情况,“刘基彼时患有霜露之疾”,皇上怜悯刘基为开国旧勋,御赐还乡养老。查“霜露之疾”,辞出《史记·公孙弘传》,指由风寒引起之疾病。也就是说,刘基当时得了“流感”,由流感引起老年性疾病并发死亡的概率在现代也非常高,何况当年的刘基否?


汪胡两案发前,世上没有中毒之说。从刘基去世到汪胡案发,中间约有四年半时间,均未发现有刘基中毒的任何信息记载,在《太祖实录》里甚至连名字都没提到过一次。


刘基死后,他家人活动正常。假如刘基中了毒,凭他的智慧肯定很快就会知道被谁下了毒,而且在生死关头(甚至全家都处于危险时刻)肯定会有所行动,绝不会就默默“认死”。即便有千万个不能拆穿事件真相之理由(如知老胡背后有老朱,此情最严重),他肯定也会跟刘琏(时年已经廿七岁)商讨出一套化解眼前危机的方案来,如至少让家人避避风头,两个儿子在什么形势下可以进京或出去做官等。可从《刘琏墓志碑》来看,在这四年半当中,刘家似乎一切都很正常。1376年夏,监察御史李铎奉旨到南田取“观象玩占”诸书,刘琏拿出藏在山洞里的书后,便毫不犹豫跟随李御史进京献书。老朱还欲留刘琏“侍朕”,但因守孝未满而辞归。皇上“赐宝钞三十贯”,“皇太子赐食,加赐宝钞五十贯。”次年七月服满,刘琏便接到考功郎任命并赴京,旋升试监察御史。又次年,再升授江西布政使右参政,进阶中奉大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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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刘琏墓志碑》没提到刘基中毒。此碑又称《刘琏神道碑》,比《行状》大约早半年问世,作于洪武十二年十一月初六日前后,作者为翰林院国史编修苏伯衡,金华人。刘琏于当年六月三十日,在江西布政使司右参政任上去世,“初六”是他的尸体下葬日。那时汪、胡两案尚在审理之中,案情还未公布。在这篇近两千字的文章里,仅提到刘琏死因是:“愤立本专姿致疾,奄至大故”“竟薨于位。”既没写到刘琏是被胡惟庸及其死党沈立本等下毒所害,亦没提到刘琏是“堕井死”的。刘琏之死,朱元璋追抚颇厚:“上闻之嗟悼不已,敕有司护丧返其里,亲为祭文,命国子生陆居敬致祭。”此文既未提到刘基死因,亦未留下有用线索,近在写到刘基奏设谈阳巡检司一事时,有“执政胡惟庸当国,以不关白,恨甚”之句,但这句话并非秘密,早就满朝皆知,刘基被软禁就是遭胡惟庸、吴云等人弹劾所致。若此时汪胡两案已大白于天下,那么刘璟、刘廌、苏伯衡等人,必定会在碑文中大书特书刘基死因。此文更加证实,在汪、胡案发前,世上无刘基中毒之说。


胡惟庸没有动机杀人。老胡就凭刘基说过他一句“不适合当丞相”,就怀恨在心,报复杀人,动机未免太牵强。刘基当时正被软禁、被夺俸禄、还病态泱泱,对老胡绝对构不成威胁,而老胡各方面条件都在刘基之上,而且位高权重,有何理由要杀刘基?况且杀刘基肯定还要冒很大风险,老胡不傻。


老朱指使老胡下毒是臆测。老朱有杀刘基之明显动机,但未付诸行动。也许在“仕元”问题、斩杀李彬事件、谈阳“王气”等事件上,老朱可能都曾起过杀心,但最终他没杀刘基,主要是由于刘基在危机来临时,应对得法,将老朱的杀心销弥于无形,如几次的主动请求归隐、主动进京“软禁”,就是最好例子。


再说,老朱当时想杀谁,无论什么级别的官,就没有他杀不了的,也不需要找很多理由。他既然要刘基死,尽可采取名正言顺方式,何必要指使老胡搞暗杀?他与老胡可是强强联手,即使有一百个老刘也不够他们俩杀。假如老朱真有非杀老刘这个“活死人”不可的理由,又不得不用暗杀手段不可的话,当然是越快越早把老刘杀掉越好,最快的方案是直接让老胡送去一杯毒酒,老刘也不得不喝,或者随便制造一起普通的强盗“打劫”或“沉船”等意外,都可轻轻松松要了老刘的命,何必采用上门投毒这种最容易暴露的手段?最重要的还是使用慢性毒药杀人,不怕夜长梦多么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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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一万步说,假设老朱指使老的事实真实存在,那么老朱一定会在第一时间里灭老胡的口,绝不会让这颗定时“炸弹”留到四年之后才拆除。特别是谋杀案被涂节揭露出来后,在朝中肯定已经沸沸扬扬的情况下,老朱更会在第一时间、采取一切手段灭掉所有活口,尤其要首先灭掉那位乱嚼舌头的涂节。但老朱在杀汪、胡、陈等人时,并未起心杀涂节,而是过了许多天之后,在大臣联合请奏下才旨灭了涂节。这件事在《实录》里是有明确有载的,透过此事,可佐证老朱是被冤枉的。


用“毒”杀人成功率不高。老胡(或受老朱委派或指使)挟医往视刘基,寻机下毒或开给药方。老刘事后病情加重兼肚长硬块,直至死亡,约有三月时间,先莫论有无此慢性毒药,姑且当有,老刘肯定会找其他御医或高明医生诊治,毒案岂不很快被拆穿?若是朱胡强强联手,会干出这么容易就暴露的蠢事么?那又何必搞暗杀?


朱元璋的心很虚、很虚。老朱虽然杀了汪、胡、陈、涂等人,并基本坐实了毒案,但毕竟“坐实”的理由很不充分。别说让他人相信,就连他自己可能也不信。于是,他一定会开动舆论机器宣传,不但与刘璟私人谈话时多次反复地讲,而且还当着宋濂、章溢、叶琛、胡深等人儿子的面讲,这就是他心虚的表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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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老朱亲手炮制出来的一个天大谎言。纵观全案,最硬马、最有力的一份证据就是老胡的口供。老胡犯的可是谋反罪,横竖是一死,再多认一条投毒罪也无所谓,还可免去皮肉之痛。涂节本是老胡死党,反水只欲保命,难保不乱嚼舌头。老汪矢口否认。《行状》仅是旁证,成文在汪胡倒台之后,除了抄录判决书内容之外,所编造的一些迎合老朱口味的材料进去,无非是欲与老朱站在战线上,以规避随时给刘家再次带来伤害的风险,一点作证价值也没有。因此全案除了老胡一份在严刑下“吐实”的口供(需打折扣)有丁点价值外,其它证据空空如也。


老胡是老朱的必杀对象,即使没出现涂节反水事件,单凭老胡一条“谋反”罪,老朱就够杀他了。既然有反水事件可借,老朱就不妨拿来一用,既可给老胡多安条谋杀忠良罪名,又能给自己减轻不少心理压力,或洗脱无故杀人嫌疑,也许还能俘获人心。


于是,一个由御史中丞涂节首编的、经大臣反复审理的、老胡不能隐而吐实的、老朱亲自操控并定调的大谎言就制造出来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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